我的个人博客——电脑爱好家园 山西.襄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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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发表时间:2009/9/14
<标题>2100万到负400万 内地富豪投资境外银行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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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律师认为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地富豪投资境外外资银行造成巨亏,但是,这些富豪掉进“陷阱”的详情至今并不为外人知晓。近日,北京的赖先生讲述了自己受骗的全过程。北京律师张远忠研究了赖先生提供的长达一百多页的英文北京印花税票合同及相关材料后,做出与以往专家完全不同的答复:此案并非状告无门,中国法院完全有管辖权!桌上签下看不懂的合同2007年6月中下旬的一天,荷兰银行香港分行职员张宁女士,通过双方共同认识的朋友谭某,找到了赖先生和其太太刘女士,大家约定在北京一家酒楼吃饭,同席的还有谭某的另一位朋友王某。席间,张宁谈到在香港进行证券投资可以赚大钱。赖先生对香港证券市场一无所知。
张宁声称要担任赖先生的投资顾问,承诺提供优质的VIP私人银行服务,承诺“保底收益20%以上”,同时强调香港证券清洗地毯市场规范、法治,股票便宜,有投资价值,并当场拿出一套英文文件让赖先生等人签署,这其中就包括全英文的开户申请书等。张宁称,这一百多页的英文文件属于银行开户时要求的例行日常性文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饭后,赖先生在张宁事先特别准备的全套空白文件上签了字。此前,张已经在每一需要签字之处均用铅笔做了记号,并贴上小黄条。
在签署整个文件过程中,张宁未做出任何解释、提示,更没有提供中文文本。在这些文件中,凡涉及填空、选择内容之处,一概由张宁单方面填充。事后才知道,她在其中有一处“是否为专业投资者”的选项中,替赖先生选LabVIEW择了“是专业投资者”,在开户文件中选择“给赖先生看过开户文件的中文文本”。开户后,赖先生并未向账户投入资金。2007年7月,张宁再次来到北京。在赖先生的办公室,她劝赖先生尽快把资金转到香港进行交易,特别推荐“打折买股票”,并花费三个多小时进行专门讲授,列表说明“打折买股票的好处、利益”。结论是比买现货更划算、更有利可图。其间,张宁未向赖先生提示风险,也未告知保证金的比例、交存方式等基本规则、重大内容。
合同完全由银行说了算张远忠将这些晦涩的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这其中包括开户申请书、风险披露声明、打折股票购买计划协议书、贷款申请书、个人外汇交易与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等。在合同义务第二项约定:就每个交易而注册公司言,银行承担责任时有一个前提条件,银行有权随时要求相对人签署信用支持文件。在某一特定交易或某些特定交易中,银行有权以其绝对的酌情权决定放弃这一前提条件。“在这里,银行处于绝对的具有决定权的地位。所谓的信用支持,意味着投资者得听从银行安排向银行借钱。”张远忠评价说。合同约定,银行与投资者可以随时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达成交易,这些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外汇交易与外币期权交易、股票期权与期票交换交易、债券期权交易、信用衍生品交易、互换交易以及其他交易。
“一个‘其他交易’,范围太大了,这就是说,银行拿投资者的钱,不管做什么交易,都由银行说了算。张远忠评价说胃癌。同明确:银行代理投资者进行投资,每一项交易是赔了是赚了,由银行来计算;如果没有明显的错误,银行的计算与决定将产生约束力。然是代理,银行就要收费。合同约定:“一旦银行要求,投资者需向银行支付所有的税款、费用、印花税、注册费、文件费以及由银行支付或承担的类似税款、花费以及包括基于赔偿而发生的所有专业的合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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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bb11 11:4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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